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個課堂,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。近日,會寧縣綜治中心成功調解一起因撫養(yǎng)費引發(fā)的矛盾糾紛。
張某與李某于2022年元旦通過一場朋友聚會相識,兩人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,不久便走進了婚姻的殿堂,后因瑣事發(fā)生糾紛導致感情不和,張某提起離婚訴訟,法院判決準予二人離婚,孩子由張某撫養(yǎng),李某支付孩子相應的撫養(yǎng)費。但是李某遲遲未按判決書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撫養(yǎng)費的義務,張某便找縣綜治中心尋求幫助。
縣綜治中心在接到尋求幫助后,將該矛盾糾紛指派給調解員王鵬、李麗霞調解。調解員電話聯(lián)系李某對其釋法說理,一方面告知父母離婚解除夫妻關系后,親子關系并不會解除,孩子永遠是雙方的牽絆。同時,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需承擔的法律后果。另一面從情理出發(fā),盡量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及維系好與孩子的親情關系,希望李某能夠按時履行給付義務。調解員在調解時,向當事人說道:“無論你們之間有什么矛盾,孩子是無辜的。離婚后,孩子仍然需要父母的關愛,今天我們重點討論如何保障孩子健康成長,包括撫養(yǎng)權、探視權、教育費用等,盡量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?!薄梆B(yǎng)育子女絕非易事,無論婚姻的結局如何,子女的撫養(yǎng)仍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?!蓖ㄟ^調解員的耐心釋法說理、親情感化,李某當即表示將拖欠的撫養(yǎng)費及時履行,矛盾糾紛得以圓滿化解。
近年來,離婚案件屢見不鮮,但無論怎樣,都不能以犧牲孩子的幸福為代價而拒絕履行撫養(yǎng)義務。孩子是祖國的花朵、是祖國的未來,也是我們的希望,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是我們共同的責任與義務。孩子的撫養(yǎng)義務不會因為父母的離異而改變,生活中應當理性對待婚姻關系,不可草率離婚,對子女的傷害是不可逆的,愿彼此之間也要多一份寬容與諒解、少一份怨恨和計較,努力給孩子一份完整的愛,共同守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。